新民法典规定过继的条件(孩子过继的条件和手续)

导读 大家好,林林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新民法典规定过继的条件,孩子过继的条件和手续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 孩子过继,

大家好,林林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新民法典规定过继的条件,孩子过继的条件和手续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 孩子过继,被收养人的条件

十四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失去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 孩子过继,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1)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适宜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个子女,但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孤儿、残疾儿童或者弃婴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收养一个子女的限制。

如果配偶收养孩子,夫妻必须共同收养。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差应当在40岁以上。

3. 孩子过继,收养人拟收养孩子须提供的材料

(1)收养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住址复印件,子女已生育的复印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出生及子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请人出具的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适宜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全部用a4纸。)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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