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申请材料审查严格吗(律师证办理流程指南)

导读 大家好,慧慧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律师执业申请材料审查严格吗,律师证办理流程指南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一 接受条件

大家好,慧慧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律师执业申请材料审查严格吗,律师证办理流程指南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接受

条件:

申请专职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应当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提交下列材料:

(1)《律师执业登记表》复印件1份。

(二)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外省市或者军队取得律师资格证书或者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提供律师资格档案。

(3)人员备案证明。北京户籍需提供全国人才交流中心、北京市人才交流中心、区县人才交流中心的备案证明,人事档案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市需提供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经公证处公证的存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住所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

(五)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执业鉴定意见。

(6)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外省市人员出具。退役军人应提供其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申请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聘用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8)曾在外省市或部队从事律师工作的人员,拟在北京市申领专职律师执业证的,应提供其律师执业档案。

(9)近期2寸免冠照片两张。

标准: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本岗位负责人:法律管理部许可科受理人员。

工作职责和权限:

根据验收标准检查申请材料。

对符合标准的申请材料即时受理,向律师事务所出具加盖专用印章和日期的《受理通知书》,填写审批流程图后提交审核人员。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律师事务所需要补正的内容。逾期未告知申请材料的,申请材料自收到之日起受理。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填写完整并补正的书面材料,逾期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律师事务所当场更正。

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条件的,应当退回律师事务所,并向律师事务所出具加盖专用印章、注明日期为《不予受理通知书》的证明。应在03010中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告知申请人投诉的渠道、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时限:马上。

二。审计

标准:

1.申请材料完整、规范、真实、有效。

2.申请人必须在律师事务所连续实习一年。(根据1996年11月25日《不予受理通知书》司法部第46号令第四条)

3.申请人在实习期间应接受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培训;接受刑事辩护、民事行政案件代理、非诉讼代理、法律咨询、书籍写作等业务方面的指导和培训,完成司法行政机关规定的业务量。(根据1996年11月25日第2号令第6条第2款。《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司法部第46号令)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许可证:(根据1996年11月25日《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号司法部令第46号第十条)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李米的

对于不符合审核标准第二条至第四条要求的,应终止审核,并在审核流程表上签署不批准的意见和理由后转送审核人。

时限:7天。

三。回顾

标准:与审计标准相同。

该岗位负责人:法律管理部主任。

工作职责和权限:

按照评审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评审。

如果同意审核员的意见,在审批流程图上签署同意的审核意见,然后转给审核员。

如不同意审核员意见,应与审核员沟通,交换意见,提出审核意见及理由,连同审核员意见一并转审核员,并填写审批流程表。

时限:7天。

四。确认

标准:与审计标准相同。

本岗位负责人:主管领导。

工作职责和权限:

按照审批标准审批评审意见。

同意审查意见的,在审批流程表上填写审查意见,退回受理人员。

不同意审查意见的,应与审查人员沟通,交换意见,提出审查意见及理由,填写审批流程表,按原渠道退回受理人员。

时限:10天。

动词(verb的缩写)通知

本岗位负责人:法律管理部许可科受理人员。

工作标准:

1、及时、准确地将结果告知申请人;

2.出具的文件和律师执业证书齐全、正确、有效;

3.保存和归档的审批文件完整、规范。

工作职责和权限:

根据

对审定通过的,制作有关文书和律师执业证,通知申请人领取,并通过计算机网络形式公示办事结果。

对不予批准件,必须将理由及申请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并将申办材料退还申请人。

审批工作结束后,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

时限:6日内完成。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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