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22(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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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将于3月9日至4月15日进行。请考生在各市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高考体检。体检结束后,考生会得到一份《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检结果通知单》,其中的志愿填报指导参考内容是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生成的,供考生在志愿填报时参考。

03010请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发〔2022〕3号)。

附:

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堂[2022]2号)已取消《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堂[2022]3号)第2项中的相关内容,即“6。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入学的专业: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等。专业:糕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等。”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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