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国语大学学校代码是多少(西安外国语大学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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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填报高考志愿时,

招生章程何时发布,是广大考生、家长、朋友非常关心的问题。以下是

招生部门最新发布的2022

招生章程供你参考。

2022招生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

;GB代码:10724;地址:陕西省Xi市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文远南路。

第三条学校简介:

是新中国首批成立的四所外国语学院之一,西北地区专业外语齐全的普通高校,西部地区重要的外语人才培养基地,陕西省重点高水平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非通用语种高级批次招生院校。有资格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第四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办学层次:本科,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六条学历、学位证书:颁发教育部主管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予以授予。

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

第七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执行上级招生政策,协调全校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执行招生委员会的决定,领导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招生办公室是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普通本科学生录取及相关日常工作。

第九条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办学条件的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市、自治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历年计划编制等因素。并按省份和专业编制招生计划。报教育部批准后,由各省级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总招生计划的1%,用于学生质量控制和优秀考生录取。预留计划由本科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使用。

第四章准入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在省(市、区)招生部门的统一组织下,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部门的招生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各省(市、区)公布的计划和学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批次依次志愿投档,调档比例应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志愿的投档批次,调档比例要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享受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规定的国家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照考生本人的

江苏省录取规则:高级考生所选科目成绩必须达到BB,录取采用“先分数后成绩”的排名规则。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选考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

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省录取规则:考生选修科目必须符合学校专业科目要求。我们学校没有特殊的专业考试要求。

第十六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外省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须参加所在省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专业课考试合格,文化课达到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省份艺术类所在批次志愿设置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规则以招生省份招生部门确定的排名规则为准。招生省份艺术类批次志愿设置非平行志愿的,按综合成绩(统考专业课成绩 60%文化课成绩 4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者,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报考陕西省动画与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陕西省艺术类专业课程统考(或联考)。在高考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根据文化课成绩和排名决定选择。

报考陕西省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陕西省艺术类专业课程统考(或联考)。在高考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报考陕西省表演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表演专业的校考。在高考文化课和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根据文化课成绩和排名决定选择。

第十七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

第十八条   其他

男女生比例:招生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外语要求:英语、语言学、商务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均不限语种。

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新生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学费与资助

第十九条  学费及住宿费:普通本科文法财经类3500元/生/年;理工、外语类4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按照教育部及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9000元/生/年;届时以物价部门新核定为准。住宿费:1000-1200元/生/年。

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各类奖学金标准: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2800-3800元/生/年;颐和奖学金:6000元/生/年;校内奖学金:500-3000元/生/年;其他多项社会及校友奖学金。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各省级招办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级招办相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西安市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文苑南路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128

咨询电话:029-85319401

联系传真:029-85319500

学校网站:http://www.xisu.edu.cn

E-Mail:zsb@xisu.edu.cn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招生办公室所有。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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