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文理学院2021本科学费(武汉文理学院学费标准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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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武汉文理学院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本科:

普通专业大多为17000-21000元/年,艺术类本科专业为23000元/年;体育专业17000元/年。

专家:

每个专业11000元/年。

注:武汉文理学院为民办高校。

一般来说,由于国家或地方的财政支持,国有大学的学费一般不会很贵。一般专业一般一年4000-6000元,艺术专业一般一年8000-10000元。但也有一些国有大学中外合作等高收费专业,学费通常在一年2-3万元甚至十几万元。因为私立大学需要自筹资金办学,所以学费一般比较贵。普通专业一般一年1-2万,2-3万一年也不少。当然还有更高的,艺术类专业更贵。

家庭条件不好的学生可以选择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可以分期还款,国家财政也给予贴息。也算是国家对大学生的政策福利吧。报考前最好咨询学校是否支持助学贷款,办理贷款相关手续。

武汉文理学院简介

武汉文理学院,位于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汉口北大道圣海大道1号,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普通全日制高校,面向全国招生,实行全日制本科、专科教育。前身为独立学院江汉大学文理学院创建于2002年9月,2020年4月9日,经教育部批准,转入民办本科高校武汉文理学院。

学校有芜湖校区、大冶校区、六枝校区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816亩。主校区芜湖校区,位于武汉长江新城。学院现有本科专业41个,专科专业18个,涵盖文、理、工、农、教、经、管、法、艺、医等10个学科门类。

武汉文理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落实教育部“依法管理招生”的要求,规范高等学校全日制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障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武汉文理学院”(国家标准代码为13237)。武汉文理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民办高等学校,前身为江汉大学文理学院。

第三条学校地址:武汉市汉口北大道圣海大道1号(邮编:430345)。

第四条学校的招生对象为:参加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并符合国家规定录取条件的考生。

第二章招生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成立由武汉文理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武汉文理学院招生委员会和武汉文理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我校2021年招生政策和规则。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应严格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第三方独立机构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七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面贯彻国家招生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准入规则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坚持

第十二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我校承认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成绩使用统考(联)成绩的省份。除学生所在省(区、市)另有规定外,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交叉的前提下,艺术设计类专业为“文化成绩 40%专业成绩 60%”。

第十三条录取体育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专业考试合格;二是参加过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三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专业成绩以湖北省统考成绩为准。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交叉的前提下,按照“文化成绩 50%体能测试成绩 75%”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体育专业。

第十四条。我校不存在专业志愿等级差异,学生将根据学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所有专业没有男女比例限制。录取时,往届学生和新生,男生女生一视同仁。

第四章费用、奖励和贷款

第十五条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通过学校官网和收费场所公示。

第十六条为鼓励在校学生努力学习,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设立的奖学金。

第十七条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指定银行提供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到当地学生资助中心办理贷款手续,开学后接受借款合同和贷款。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十八条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期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于报到日前向学校申请办理请假手续。逾期两周不报到者(以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为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凡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国家规定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体检不合格者,休学或退学。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因其他原因需转专业的学生,在第一学期末,学生本人根据学校教务处转专业通知的相关要求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批后可转入其他专业。根据国家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艺术类专业不能申请转入非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不能申请转入非体育类专业。

第六章 毕业文凭

第二十二条 学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颁发武汉文理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武汉文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考生可以登陆武汉文理学院网站:http://www.whwl.edu.cn/查询招生信息;也可直接拨打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27-84251595、61818596。

第二十四条 学校本、专科全部通过网上远程录取,不委托也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介入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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