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区别(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导读大家好,宝儿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区别,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一、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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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省份有哪些

1、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开展婚姻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试点,在江苏、河南、武汉、湖北、陕西Xi开展婚姻登记跨省试点。

2、根据现行规定,内地居民结婚或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这个规定的制定当时是有考虑的,但现在看来会给很多人带来负担。

3、民政部表示,“跨省”婚姻登记试点工作启动后,如果一方经常居住地在试点地区,也可以在试点地区进行婚姻登记。经常居住地一般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地方。婚姻登记机关主要确定他们是否持有有效的居住证。

4、民政部要求,各试点地区要坚决担负起婚姻登记“跨省”试点的主体责任,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为全国推行“跨省”婚姻登记积累实践经验,为改革完善婚姻登记服务管理体制探索可行路径。

二、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5、为加快推进政务“跨省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在非登记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推进婚姻登记制度改革,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我国在部分省市开展了婚姻登记“跨省服务”。试行期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6、事实上,婚姻登记“跨省”试点的酝酿并非一日之功。

7、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善服务”改革的文件,重点是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建设服务型政府。随着民生领域的“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跨省”婚姻登记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8、2017年,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提出,探索开展异地婚姻登记。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也出台指导意见,将“跨省”婚姻登记纳入全国高频政务服务“跨省”事项清单。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开展“跨省”婚姻登记试点。

9、同时,实行“跨省”婚姻登记的条件也越来越成熟。

10、一方面,通过民政部门和婚姻登记机关的不懈努力,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已实现全国联网,民政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信息共享取得积极成效,婚姻登记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为“跨省一体化”提供了信息化建设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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